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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一章 这才是极品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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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继续。再搞些来,娘咧,某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窝的,这会可要好好的让二郎整治整治,变着法的吃。”徐国绪一边嘟嘟囔囔,一边顺手就从白蚁堆里抄起一把往嘴里塞,含糊不清的说着:“这生吃味道就不错了,若要是搞熟了,加些料,那还真是如二郎说的,是极品美食了。唔,可惜了,这要是用流水洗的,就没土腥味了。”

    要说生吃白蚁味道好,王况并不是很认同,人在吃东西上都有个味觉惯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吃惯了嘴,长年下来,人的食物来源基本上都已经固定了下来,瓜果菜蔬和熟的鱼肉,冷不丁的突然吃下一个完全迥异味道的东西,肯定不习惯。所以很多人在第一次吃到生鱼片的时候都不会觉得有多好吃,往往要吃过几次后,才会慢慢的习惯,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当程处默和尉迟保琳也学了徐国绪的样子抄一把白蚁丢嘴里嚼两下就愁眉苦脸的样子,王况也就不奇怪了,不说别的,就说白蚁头部的外壳,要是用油炸了就酥脆酥脆的,口感应该不错,但生吃起来肯定是渣渣的,再加上从没生吃过昆虫的心理因素一起,感觉能好才怪。

    不过程处默他们都还相信王况的手艺,心想,生吃不好吃,并不代表熟了就不好吃啊,否则王二郎也不会带他们来刨了,更不会说出是极品美食的话来,王二郎敢夸口这么说,那就必定是好吃的,得,继续努力刨吧。

    只有黄大,学了徐国绪的样子生吃后,反而是眉毛一扬,有点兴高采烈起来,吃了一次还决得意犹未尽,又抄了一把进嘴,见黄大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徐国绪顿时觉得跟他亲近了许多,要不是常饿肚子的人,断断是不会习惯生吃虫子的。他冲黄大笑呵呵的:“黄大郎看来也是常吃的。”

    “嗯,某跟小东家之前,常年在外帮行商跑腿,有时候没吃的了,又没山林草地好猎鼠兔之类的,就逮着什么吃什么,莫说这白蚁了,便是连蚂蚱也常吃的。”

    “呀,蚂蚱可是好东西,烤来吃,香。”徐国绪一说起吃的就来劲,眉色飞舞的。

    “切,油炸才好吃。”王况站在旁边,背着手看他们忙乎,冷不丁的插嘴鄙视了徐国绪一把:“油炸了,洒上胡椒和辣椒及盐碾成的粉末,那才叫个香。”这个王况小时候吃过,小时候家里困难,一个月都难得见到一次肉,所以特别的馋嘴,好在阿哥经常去钓鱼来吃,也能解解馋,但那年头,河里的鱼几乎都被会钓会捕的捞得差不多了,每次钓的鱼也不过是手指头那么大的几条而已,一家四口人,每人分得的就那么一条,顶不了什么事,阿哥那时候是个乡村教师,很得村里人的尊敬,村里人见王况家困难,便会三天两头的让阿哥去山上砍一棵成材的树去换些东西,王况记得小时候,每每吃饭时,阿姐总要细心的把王况碗里的掺在米饭中的番薯丝给挑了,王况自己也常常去村边的小溪里抓小鱼小虾吃,但几乎都是非常小的鱼虾,也不能解馋。有一次阿哥的一个学生偷偷摸摸的给王况送来一包纸包着的东西,金黄金黄的,煞是好看,等王况吃完了才告诉他说这是油炸蚂蚱腿,害得王况差点就当场吐了起来,后来长大了,就难得再吃到了,心里反而怀念起来,事实上,王况怀念的不是那个味道,而是那里面的一种很淳朴很平淡的,如水一般纯净的感情。所以在一听说徐国绪说起蚂蚱,压在心最底里的记忆就如同潮水般涌了上来,脱口而出就说到油炸蚂蚱了。王冼在旁边听了眨巴眨巴眼,自己从小就跟着二哥一起下河摸鱼上树掏鸟窝,怎么就没吃过呢?

    看徐国绪他们掏得差不多了,王况这才撸起袍袖,把程处默靴子上插着的匕首给抢了过来,开始挖白蚁窝,挖不到多深,就见里面白花花的全是米粒般大小晶莹剔透的白蚁卵分布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王况这才停下手:“喏,这才是某要找的极品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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