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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四章 鲜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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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尸体:

    “你们,照我的样子做!”

    这话吓得大伙情不自禁后退。

    常乐怒吼:“做!”

    众人身体一抖,停止了后退,可还是不太有勇气去碰尸体。

    就在此时,一个女子大步而来,蘸了血就往自己脸上画,这是蓝月,兽人天性嗜血,不奇怪。

    但紧随蓝月而来的,竟然是彩蝶!

    彩蝶将自己画成血淋林的花脸,这才握剑起身:

    “如果我战死,请照顾好我的儿子,将来告诉他爸爸,我为儿子战斗到最后一刻!”

    常乐默默点头,向她挑起大拇指,然后转向男人们,改用鄙夷眼光盯着他们。

    对男人来说,这是一种强烈刺激,贱民再怎么自甘堕落,多少还有点自尊心。终于开始有人扑向尸体,吼叫着往脸上涂抹血污,其余人也在同伴带动下纷纷上前。

    十几分钟之后,一支面目难辨的狰狞人马回到狭窄山路,重新出发。这次整个队伍的气势已经大为不同,斗志高昂,杀气十足。

    常乐根据屠杀现场留下的气味,在狼群协助下一路追踪而去,两个钟头之后,就找到了凶手---一个刀族兽人,还带着四个工兵型哥布林。

    刀族是非常著名的战斗型兽人,力量相当于战师境界,双臂如刀,全身坚硬,就像一只大螳螂,而且拥有昆虫般的跳跃能力,之前树林里那些拦腰而断的贱民,应该都是被它所斩杀。

    别说一群毫无抵抗之力的贱民,就是一个中队的正规军士兵,遇上刀族兽人也是送菜。

    工兵型哥布林是比较便宜的兽人奴隶,也是这次学院大量投放山中的猎物之一,而刀族就非常罕见了,估计是哪个前线部队刚刚俘虏,被送来提升演习难度。

    兽人不同族群通常见面就杀,这刀族收服几个哥布林当仆从,应该是明白处境凶险,控制了这些擅长挖洞的家伙帮他藏身。

    但无论地洞挖得多深,都躲不过常乐与狼群的嗅觉追踪。

    常乐这队人马看起来实在很弱,所以刀族兽人也不畏惧,刚刚察觉到有人来袭,就厉声咆哮着从地下一跃而出。

    螳螂般的臂刀划出暗绿长虹,将一只在洞口探头探脑的铁背狼斩为两段,狼尸尚未落地,另一柄臂刀纵向劈过,两段变作四段。

    几个哥布林也跟在后面吼叫冲锋,可是迎面看到铁爪的存在,它们立刻就没了气势,甚至转身想逃。

    哥布林社会与蚂蚁非常相似,工兵哥布林就是“工蚁”,常乐带来的铁爪却是“兵蚁”,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层面。

    这几个丑陋的小东西也参与了血案,当然不容它们逃走。

    “拦住那几个哥布林!”常乐通过意念沟通向铁爪下令。

    “帮贱民挡住致命攻击!”这是给老黑的指令。

    “保护妇女儿童!”最后这条命令给了蓝月。

    常乐自己则向巨螳螂一般的刀族兽人迎去。

    刀族兽人长着一张人脸,狞笑的表情也与人类相似,看起来对常乐充满不屑。

    毕竟常乐只是巅峰修士的境界,理论上不是它的对手。

    然而常乐哪里仅仅是个修士?战灵菲舍都死在了他的手里!

    双方利刃相交,刀族兽人的刀臂立断,等于给缴了械,这家伙脸色惨变,吼叫着高高跃起,企图脱离战斗。

    常乐闪电般探手,抓住对方的后腿,抡圆了狠狠拍在地上,引发一声凄厉惨嚎。

    常乐面无表情,利剑挥去,将刀族兽人四肢全部斩断,只留一个血淋林身躯在地面扭动翻滚,转眼沾满泥土。

    这种“巨螳螂”除了拥有战师力量,还有远超同级人类修炼者的敏捷,可惜常乐的敏捷更不在人类常识范围之内,可以说通过兽魂修炼,常乐自己就是一只强悍魔兽。

    战斗型兽人至死都没弄懂自己的遭遇。

    七十多个贱民全部一拥而上,连彩蝶也将儿子豆豆交给蓝月,自己仗剑冲锋。

    由于老黑与铁爪纠缠着几个哥布林,所以大伙基本没有受到严重攻击,手中利剑和木棒此起彼伏,很快将五只兽人全部分尸。

    兽人血液一样鲜红,常乐又一次以手蘸血,涂抹在自己脸上,然后用舌尖舔了舔。

    不知为什么,敌人的鲜血令他心跳加快,忍不住就想仰天狂笑,或许是君王套装的魔气影响,也或许来自祖辈血脉中的嗜杀因子。

    贱民们此刻也很兴奋,他们杀死了制造惨案的凶手,既有为同胞报仇的快意,又有发现自己能与兽人一战的惊喜。

    “敌人的血!敌人的血!”不少人学着常乐的样子,将兽人鲜血向自己脸上抹去。

    其实常乐往自己脸上画条纹,除了鼓舞士气、威慑敌人,还有另一个用意,就是掩盖真实面貌。如果有可能,他希望自己带领贱民逃生的同时,也不至于成为整个帝国通缉的重犯。

    当然,这只是个希望而已,哪怕自己不被认出来,五班如果有人告密,一样会被通缉。反正救下近百名贱民的性命才是关键,无论自己将来面对什么,都是值得付出的代价。

    重新整队之后,常乐检查了少数伤者的创口,用幻羽天露给他们治疗,与此同时,老黑、铁爪与铁背狼群饱饱美餐了一顿,将几个兽人吃得只剩骨架。

    刀族兽人和哥布林不久前还在吃人,现在自己被吃得精光,报应来得就是这么快。

    铁爪食用别的哥布林,丝毫没有同族相残的负罪感,在它看来,只有伊斯泰拉女王的子嗣才是同族,其余哥布林统统是世间最大的敌人,这同样类似于蚂蚁社会。

    贱民们这次没有被血腥场面吓吐、吓晕,比之前有了很大进步。

    常乐深感满意,来到队伍前方,手指兽人残骸:

    “强大的刀族兽人,被一群身体柔弱的贱民杀了,你们相信吗?”

    众人大多摇头,也有的低声说“不敢相信”,因为大家亲眼目睹,这强悍兽人是常乐一招击败,又斩去四肢,然后才轮到大伙去乱刀砍死,如果没有常乐及其魔兽部下,恐怕就是另一个结果。

    但彩蝶忽然高喊:

    “我信!因为这是事实!怪物的尸首就在眼前!”

    这姑娘个性比许多男人都强,怪不得敢拼着死刑风险跟平民小伙私奔。

    常乐对她笑了笑,再转向众人,手指着兽人尸骨高喊:

    “现在,信不信?”

    “信!”这次很多人齐声回答。

    “你们是天下最勇敢的战士!第一次杀敌就有如此战绩,我为你们自豪!”

    其实常乐说出这话自己都有点亏心,但现在大伙需要的就是鼓励。

    贱民们果然更加兴奋,连声呼喊,不少人称赞常乐厉害,说他不愧曾是“官军里的大官”。

    “官军里的大官”这称号当然是兆祥传开的,大叔一刻不停地炫耀自己与常乐的关系,也将常乐的力量、智慧与地位都夸上了天,反正这种宣传有利于自己的威信,常乐并未阻止。

    “警戒队形,出发!”常乐高声下令。

    一队满脸血污,面貌狰狞的贱民战士,拿着剑举着棒,排着刚刚学会的战术阵型,略显凌乱地缓缓前进,沿山谷向西而去。

    这是一支无中生有的军队,不久前他们还是逆来顺受的贱民,任打任骂,跪地等死。

    现在他们已经拿起了武器,纵然战斗力不值一提,常乐旁边望着一张张凝重的面孔,仍然感到某种力量正在萌发,将来或许有一天,他们会无坚不摧!

    到那时能做些什么?常乐暂时还想不出。

    而这支队伍眼下的目标非常单纯---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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